澎湃新聞消息,憲法泰國憲法法庭8月16日下午作出裁決,法庭菲律賓緝毒署集中銷毀726千克毒品及易制毒化學品駁回國家監察院關于國會是總理否能重復表決總理人選議案的訴案,理由是人選“國家監察院并非該訴案的被侵權方”。
據《泰國世界日報》16日消息,度提憲法法庭的名案9位法官一致認為,國家監察院沒有資格或者權力呈請憲法法庭對此爭議案進行釋憲,皮塔由于國家監察院并非該案的或無菲律賓緝毒署集中銷毀726千克毒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直接利益相關方,故其至少不是緣總受侵權者。因此,理職既然沒有以國家監察院身份提名候選人參與總理表決,泰國所以無法依照憲法規定呈請釋憲。憲法
報道指出,法庭這導致前進黨黨魁皮塔重新提名總理的總理大門被關死。
皮塔 視覺中國 資料圖
泰國國會上、下兩院7月19日的聯席會議,以投票表決方式確認不能重復提名皮塔出任總理,前進黨則通過國家監察院呈請憲法法庭釋憲。前進黨認為,國會作出以上決議是依據國會內部議事規則,而表決總理人選是憲法規定的必決議案,國會內部規則的效力無法逾越憲法的基準規定,并認為國會可以重復表決提名皮塔出任總理議案。國家監察院接受前進黨民代及其他法學專家的訴案之后,向憲法法庭提出釋憲申請。
國會上議員頌猜表示,憲法法庭作出以上裁決后,前進黨可能以該政黨名義直接申請憲法法庭審理此案,新總理表決將進一步后延,他希望前進黨作出犧牲,不要再試圖提名皮塔出任總理。
原標題:泰國憲法法庭駁回總理人選二度提名案,皮塔或無緣總理職位
編輯:吳思
責編:吳忠蘭
審核:馮飛
來源:操贏致奇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