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原中員蔡副主席蔡鄂生涉嫌受賄、國銀管理利用影響力受賄、行業各地精心準備迎接“五一”濫用職權案,監督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委員委委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鄂生由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被提近日,原中員蔡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國銀管理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鄂生享有的行業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蔡鄂生,監督各地精心準備迎接“五一”聽取了辯護人的委員委委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蔡鄂生利用擔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鄂生副主席等職務上的被提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原中員蔡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蔡鄂生利用曾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的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蔡鄂生擔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期間,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蔡鄂生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
蔡鄂生簡歷
蔡鄂生,男,1951年出生于湖北。
1968.12--1970.12山西省絳縣農村插隊
1970.12--1975.04解放軍高炮七十一師六三一團戰士
1975.04--1978.02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區辦事處干部
1978.02--1982.02山西財經學院財政金融系財政金融專業學習
1982.02--1984.06中國人民銀行人事司、金融管理司干部
1984.06--1986.10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體改處副處長(其間:1985.03--1985.07中央黨校國家機關分校學習)
1986.10--1988.03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三處處長
1988.03--1990.07中國人民銀行綜合計劃司金融體改處處長
1990.07--1992.03中國人民銀行金融體改司規劃試點處處長
1992.03--1994.01中國人民銀行利率儲蓄管理司副司長
1994.01--1994.05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司長
1994.05--1998.07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司司長(其間:1995.03--1995.07中央黨校學習)
1998.07--1998.09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二司司長
1998.09--2000.02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
2000.02--2001.05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兼上海分行行長、黨委書記 2001.05--2005.12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其間:2004.09--2005.01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進修班B班學習)
2005.12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黨委委員(簡歷摘自中紀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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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以澤量尸資訊網